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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轻院工会通讯员制度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02日 17:16 
  

1、政治素质较高,有较好的理论修养,品行优秀。

2、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喜欢写作,熟识本部门及学院的情况。

3、热爱宣传工作,能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1、根据通讯员的条件要求,学校各院、系工会小组各推选一名通讯员,学校的其他部门可由若干工会小组联合推选一名通讯员

2、推选出来的通讯员报工会审查合格后,统一由工会发给通讯员聘书,聘任期为二年,可连任。

1、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及时、积极地宣传报导本部门、本校的工会活动,教学、科研成果,改革动态,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经验,以及学校的师生新风貌等。

2、要认真积极地写、投稿,每学期在校报或其他宣传媒体至少发表1篇作品,稿件的内容要真实、准确,对外投送的新闻稿件要经有关部门的审阅。

3、努力完成工会布置的有关宣传、采访报道等任务。

3、可参加工会组织的通讯员的培训、学习和交流等活动。

通讯员提供或推荐的新闻线索、稿件、图片等均由工会登记在册(稿件的数量及刊用的情况),并以此作为奖励的依据。

1、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会议或未能按基本要求报送稿件的,将取消通讯员资格。

2、每年度评选5名优秀通讯员,给予物质及精神奖励。

3、年终以各通讯员投送的稿件数给予所在的工会小组相应的现金奖励。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52号 邮编:510300 版权所有 ©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2014

电话:020-61230829 Email:282@gdq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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