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工会小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工会基层组织建设,营造广大会员热爱、关心、支持工会工作的良好氛围,现开展2020年度我校“模范职工小家”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表彰活动,请分工会、工会小组在认真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做好相关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模范职工小家”、工会积极分子
二、评选条件
(一) “模范职工小家”
1、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为学校建设发展发挥作用,创新工会工作效果良好。
2、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师德师风建设;
3、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部门工会工作,主动为部门工会工作开展创造条件,并积极参加工会活动;
4、重视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班子齐,团结协作精神好,凝聚力强;
5、积极组织教职工参与本部门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6、关心教职工生活,积极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开展经常性的“送温暖”活动,帮助教职工解决生活中实际困难,及时慰问伤、病、住院教职工;
7、积极开展各种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
8、积极参加校工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布置的各项任务,并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其它要求上交的材料;
9、严格遵守上级及学校的各项规定,开展活动内容健康安全,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无违规使用经费。
(二) 工会积极分子
1、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3、积极参与扶贫捐款活动;
4、主动承担工会工作任务,热心为教职工服务,敢于和善于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广大教职工的一致好评;
5、热爱本职工作,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全年工作无重大失误或责任事故;
6、在同等条件下,代表学校参加省、市各项竞赛活动并获得较好成绩的会员优先评选。
三、评选名额和比例
1、“模范职工小家”评选 3个。
2、工会积极分子分别由各分工会(工会小组)和工会委员会推荐。各分工会(工会小组)以本会会员总数的 10%进行推荐(四舍五入),工会委员会推荐的积极分子为积极参与策划、组织及协助做好大型活动的工会会员,总数不超过分工会(工会小组)推荐人数的1%。
各分工会(工会小组)请于 12月18 日前将推荐结果报学校工会,按规定要求填写附件1:《广东轻院模范职工小家申报表》、附件2:《广东轻院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附件3:《广东轻院工会积极分子汇总表》,纸质版1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到1988113005@gdip.edu.cn。联系人 陈一飞,联系电话: 638095
附件1:广东轻院模范职工小家申报表
附件2:《广东轻院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
附件3:《广东轻院工会积极分子汇总表》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0 年 12 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