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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6日 10:17 
  

各分工会、工会小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工会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关于申报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职工之友的通知”(粵教工【2019】30) 精神,学校工会决定推荐省教科文卫工会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推荐工作按照《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关于加强职工之家建设的意见》(粤教工[2019] 22 号)中明确的要求和标准进行。在全校范围内按以下名额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已获得全国、省级、省教科文卫工会模范职工之家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不参加相同荣誉的评选。

(一)省教科文卫工会模范职工小家(1个):推荐对象为学

校工会下属分工会、学校直属工会小组。

(二)省教科文卫工会优秀工会工作者(1名):推荐对象为学校工会专兼职干部。工会主席及副主席申报省教科文卫工会优秀工会工作者,须从事工会领导工作 3 年以上。

(三)省教科文卫工会优秀工会积极分子(1名):推荐对象为分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工会小组长,会员代表,热心从事工会工作的骨干。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把此次评选工作作为深入开展“强基层、补短板、增活力”行动的重要内容,通过评选推荐抓组建、增活力、促规范,切实让评选过程成为全面推进工会工作、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的过程。

(二)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推荐审批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和职工群众的意见,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真正把工作成效突出、职工信赖的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推荐上来。

(三)各分工会、工会小组请于 4 月 2 日前将推荐结果报学校工会,按规定要求填写信息汇总表、申报登记表纸质版 1 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到1988113005@gdip.edu.cn。联系人陈一飞,联系电话 638095

附件:

1.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关于加强职工之家建设的意见(粤教工[2019] 22 号)

2、模范职工小家候选单位信息汇总表

3、优秀工会工作者候选人信息汇总表

4、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候选人信息汇总表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2019年 3 月 26 日

22号—130份-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关于加强职工之家建设的意见.pdf

模范职工小家候选单位信息汇总表.docx

优秀工会工作者候选人信息汇总表.docx

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候选人信息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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